北京市体育总会关于开展2008-2009年度先进体育社团、体育社团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年02月11日
各市级体育社团、区县体育总会:
  2008-2009年我市体育社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全民健身条例,紧紧围绕我市体育社团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联系党和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奥运会、国庆六十周年等重大活动及构建和谐社会工作中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此,市体总依据《北京市先进体育社团和体育社团先进工作者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表彰,望各社团做好相关工作。
  要求如下:
  一、请各市级体育社团对照《办法》,根据申报范围和条件,结合协会自身情况申请先进体育社团和体育社团先进工作者,并填写好附件二、附件三,加盖公章,于2010年3月5日前上报市体总协会工作部。
  二、各区县体育总会对照《办法》推荐社团先进工作者1名,并填写好附件三,加盖公章,于2010年3月5日前上报市体总协会工作部。
  三、市体总根据各单位申报材料按名额进行综合评定并经市体育局党组同意后进行表彰。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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