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总会关于征集2020年群众性国际品牌赛事等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申办意向的通知发布时间: 2020年0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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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级体育社团,相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施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贯彻《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及《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体育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体产业〔2020〕8号)要求,充分发挥体育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高质量办好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现广泛征集2020年群众性国际品牌赛事等6项赛事活动的申办意向,进一步提高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服务保障水平,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0年群众性国际品牌赛事、第十二届北京市体育大会、体育组织冰雪推广普及、夜间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回天地区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城市副中心专班系列活动共6项赛事活动。 二、申办对象 市级体育社团以及社会俱乐部、相关中小微企业。 申办对象可以是单独的法人单位,也可以是多个法人单位联合申办。 三、申办方式 采用项目申报的方式。由符合举办条件的各单位按要求提出申办意向并进行申报,经市体育总会秘书处组织进行逐级评审后确定并组织实施。 四、申办条件 (一)内部制度健全。 1.体育协会:应满足“六有”条件,即有明确的发展目标、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有懂业务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充足的活动经费、有丰富的比赛活动、有广泛的群众参与。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体育社团必须建立并有效实行的9项制度:民主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监事会工作制度、财务制度、捐赠使用公示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安全责任制度、会费管理办法、分支机构管理办法),银行账户及财务状态正常,无不良征信记录和债务纠纷。领导班子团结,能够按时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会议通报重大事项。市级社团上一年度年检报告需达到合格标准并且按时参加评估,且达到“3A”以上。辖区体育组织体系相对完备,有体育协会或者分会,街道(乡镇)和社区(村)有基层健身团队。 2.社会俱乐部:银行账户及财务状态正常,无不良征信记录和债务纠纷;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配套经费。 3.中小微企业:企业银行账户及财务状态正常,无不良征 信记录和债务纠纷;按期申报缴纳税费,无偷税、逃税、骗税、抗税、欠税等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以上;企业能够加强安全管理,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单位法人及主要负责人无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的记录;无拖欠职工工资等不良行为及因此造成的群体上访事件。 (二)安全措施完善。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强,能够积极落实市、区体育部门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要求,赛事活动配备急救车和医疗救护人员,购买相应的保险,设置相关安全员和志愿者服务赛事活动。近2年举办赛事活动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竞赛组织严密。具有竞赛管理部门,具有经验丰富的竞赛组织人员和裁判员队伍。赛事组织工作严密、可操作性强,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竞赛规程、项目预算并进行总结等,办赛宗旨和方向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要求。具有承办赛事所需且符合国际或国家标准的场地和器材等资源优势。近3年承办过市级各类运动会、群众性国际品牌赛事和北京市体育大会等市级以上比赛的协会优先考虑。 (四)经费保障有力。具有举办赛事所需的配套经费,有一定的招商渠道,能够以项目特色为切入点,充分挖掘赛事品牌价值,通过宣传推广、延伸配套服务等方式,进行赛事市场开发,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赛事组织,确保赛事活动顺利完成。 (五)宣传工作扎实。重视宣传工作,能够紧紧围绕本市体育中心工作,加强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宣传和推广,有官方网站或者其他宣传渠道,能够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的开展宣传工作。 (六)办赛形式新颖。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联合相关中小微企业等相关单位,大力发展“互联网+体育”的赛事活动模式,组织科学有效、简便易行、极具参与性和趣味性的居家健身项目线上比赛,推广居家健身项目,丰富市民居家健身生活。 (七)办赛主体多元。能够充分利用组织赛事活动的机会,探索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注重发挥各级各类体育组织的作用,积极培育基层健身社会组织和全民健身骨干队伍。鼓励吸纳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和支持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由市级体育社团联合区体育总会、单项协会、社会俱乐部、中小微企业或街道(乡镇)文体中心等共同申办的赛事活动优先考虑。 (八)除以上条件外,申办群众性国际品牌赛事活动,还须具备: 1.申报项目已在本市开展多年,且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能够对区域经济发展起到助推作用,促进体育与文化、旅游、养老、健康、教育、互联网、金融等产业多元融合发展。 2.协会近3年内参与申报项目的国际体育赛事活动组织实施工作,具有外事工作经验及相关人员。 3.具有长期发展规划,能够将申报项目打造成为群众性国际品牌赛事并连续申办,结合品牌赛事定位定期举办系列赛事活动的优先考虑。 4.能够争取国际或全国性单项体育组织、相关区政府对赛事活动进行支持的优先考虑。 5.与申报项目所属国际体育组织有合作基础的优先考虑。 6.能够吸引“一带一路”沿线相关国家参与的优先考虑。 五、项目介绍 (一)群众性国际品牌赛事活动 根据《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明确提出的“本市支持单项体育协会开展全民健身品牌活动”要求,2010年起,本市创办了10余个群众性国际品牌赛事,极大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各级各类体育社团赛事活动蓬勃开展。2019年举办了北京国际风筝节、北京世界华人篮球赛、北京国际龙舟邀请赛、北京国际钓鱼赛、北京国际马术公开赛等,带动近4500国内外选手参赛,进一步传播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增强体育组织和体育项目的国际体育交流合作,增进了与各国人民的友谊和文明互鉴,提升首都国际影响力,助力国际交往中心建设。 (二)第十二届北京市体育大会 北京市体育大会是由北京市体育局和北京市体育总会主办,市级体育社团承办的综合性群众体育赛事。北京市体育大会自2009年创办以来,已成功举办十一届,以组织举办群众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的赛事活动为基础,通过发挥各级体育社团和群众身边的基层健身团队的优势和作用,广泛宣传推广体育健身项目和体育文化,打造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营造了“天天有活动,月月有赛事”的科学健身氛围。2019年共有30个市级体育社团组织举办了36项比赛活动,吸引了广大市民踊跃参加,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三)体育组织冰雪推广普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大力发展冰雪运动的意见》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冰雪运动发展的意见(2016-2022年)》,本市充分发挥体育组织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大力普及推广冰雪健身项目,扩大冰雪运动人口,助力筹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2019年,相关市级体育社团组织开展了13场冰雪普及推广活动,为广大市民了解冰雪运动知识、参与体验冰雪运动项目拓宽了平台。 (四)夜间群众体育赛事活动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进一步繁荣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措施》,立足首都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打造点亮“夜京城”系列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突出展现表演性、观赏性和参与性,进一步激发体育组织内在动力和群众参与激情,形成夜间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品牌,引导夜间体育消费形成新时尚,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2019年试点举办了2场夜间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吸引近千人参加,为丰富群众夜间健身活动内容,推动吸引夜间消费人群进行了有益尝试(注:夜间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围绕“夜京城”地标:前门和大栅栏、三里屯、国贸、五棵松;“夜京城”商圈:蓝色港湾、世贸天阶、簋街、合生汇、郎园、食宝街、荟聚、中粮·祥云小镇、奥林匹克公园等区域开展)。 (五)回天地区全民健身系列活动 为推进落实《优化提升回龙观天通苑地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19年本市创办了创办乐享生活“回天地区”全民健身系列活动。12家市级体育社团在回天地区开展了足球、篮球、羽毛球、自行车、桥牌、徒步、回春操,以及冰雪、体质促进等项目的赛事活动、培训讲座、交流体验和志愿服务等26场,覆盖了回天地区的大部分乡镇和街道,直接参与人数达6000余人次。系列活动的举办,充分发挥了体育在推动社会建设、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巩固和提升社区体育工作水平,推动回天地区全民健身全面发展。 (六)服务城市副中心全民健身系列活动 为推进落实北京城市副中心战略定位,落实《北京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和《北京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五年行动规划(2018-2022年)》要求,提升城市体育服务管理水平,本市积极支持通州区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品牌效应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指导通州区各单项体育协会建设和发展。2019年,6家市级体育社团在通州区建立对口帮扶机制,充分利用运河绿道等现有设施,支持、鼓励在通州区开展具有特色、可长期持续开展的全民健身项目,打造地区品牌赛事活动,提升区域影响力,服务城市副中心建设。 六、申报办法 (一)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0年4月7日(星期二)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北京市体育总会活动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10号125室,邮编:100075),电子版发送至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电子邮箱(shitizong@sina.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2020年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申办意向汇总表(见附件1)。 2.2020年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申办意向书:要求每项赛事活动单独填报,包括承办单位简介、赛事基本情况、场地设施保障、有关情况说明等(见附件2)。 3.2020年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经费预算表:要求科学严谨编制预算,内容真实、准确、合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见附件3)。 七、评审办法 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成立由相关部门以及专家组成的2020年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提交材料进行评价和筛选,综合评定项目科学性、可行性、必要性,并将确定的各项赛事活动承办意向告知承办单位,推进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八、资金保障及要求 (一)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申办2020年群众性国际品牌赛事等6项赛事活动的单位给予一定经费扶持。 (二)2020年群众性国际品牌赛事等6项赛事活动扶持经费为专项经费,各申办单位需专款专用,并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对于参与申办单项赛事的相关中小微企业,其资金保障方式等可以根据具体承办事项及合同内容进行约定。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特别是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安排,根据2020年群众性国际品牌赛事等6项赛事活动情况和申办条件等,充分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统筹规划研究申办意向和具体实施安排,按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申报工作。 (二)认真谋划,提高筹办质效 各单位要认真按各项赛事活动要求,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提高申办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全面、严谨、细致做好申办各项工作,为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筹办和赛事组织实施工作做好准备,切实提高赛事活动质量和社会效益。 (三)加强管理,推动规范化建设 各单位要将申报工作作为加强赛事活动管理、推动自身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大体育竞赛组织管理和各类专业人才培养,进一步提高赛事组织、管理和执行水平。要根据裁判管理办法规定成立合规的裁判委员会,充实各级裁判员队伍,提高执裁能力和水平。 (四)促进消费,助推体育产业发展 各单位要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办赛,整合各方资源,吸纳各类资金,形成互利共赢、多元共促的发展局面。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丰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大力培育全民健身培训市场,提升体育赛事消费热情。通过提供互动体验等多种服务,增强体育消费粘性,促进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消费。 (五)提高身体素质,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各单位要认真研究选择项目、科学合理设定竞赛规程,推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要进一步加大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培训、指导,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着力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北京市体育总会 2020年3月23日 (联系人:刘淑靖;联系电话:87244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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