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北京市体育大会定向运动比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 2020年09月23日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

  北京市定向运动协会

  房山区体育局

  房山区体育总会

  三、协办单位

  房山区户外运动休闲协会

  四、合作单位

  北京乐恩嘉业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五、比赛时间

  10月6日、7日

  六、比赛地点

  西山国家森林公园、青龙湖森林公园

  七、比赛项目

  (一)短距离赛

  (二)百米定向赛

  (三)短距离接力赛

  (四)中距离赛

  (五)接力赛

  八、比赛分组

  (一)儿童男子M10组、儿童女子W10组(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儿童男子M12组、儿童女子W12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

  (三)少年男子M15组、少年女子W15组(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四)青年男子M18组、青年女子W18组(2002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

  (五)成年男子M21组、成年女子W21组(2001年12月31日前出生)

  (六)精英男子ME组、精英女子WE组(2001年12月31日前出生)

  (七)中年男子M35A组(198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八)中年女子W30A组(199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九)公开组(不限年龄及性别)

  九、参赛资格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学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健身组织及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二)每单位个人赛参赛人数不限,短距离接力赛参赛队队数不限(短距离接力赛设4个棒次,其中不得少于2名女子运动员,且第1棒、第4棒必须为女子运动员);接力赛参赛队队数不限(接力赛设3个棒次)。

  (三)各参赛队限报领队、教练员各一名。

  (四)参赛人员必须具备遵循定向运动竞赛规则参加竞赛的能力(包括良好的身体状况和娴熟的技术及自身综合素质对竞赛地形、比赛难度和气候的适应能力等),参赛队和个人对自己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五)参赛队伍需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实行全程领队负责制,参赛单位认真履行安全教育和管理职责。 参赛运动队进行现场报名时需签署《第十二届北京市体育大会定向运动比赛安全及免责声明书》。

  (六)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请各代表队在比赛前做好健康检查。领队(教练)要对参赛人员进行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及其他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参赛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十、参赛要求

  (一)竞赛按《中国徒步定向运动竞赛规则》执行。

  (二)比赛运动员必须佩带规定的号码布,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比赛。

  (三)运动员出发方式由裁委会决定,出发顺序由抽签及计算机随机决定。

  (四)出发前运动员因故退赛,教练员(领队)应向终点递交书面报告。

  (五)比赛途中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完成竞赛时,可自行退赛,退赛后应尽快向终点裁判报告并及时交回比赛用图。

  十一、评比办法

  (一)按照《第十二届北京市体育大会竞赛总规程》执行。

  (二)短距离赛、百米定向赛、中距离赛:每组别分别录取前八名。

  (三)短距离接力赛、接力赛:每组别分别录取前六名,同一单位报名多只队伍的只取成绩最好的队伍进行排名。

  (四)各组别录取团体成绩,团体成绩为五个项目的累计总积分,总积分高着名次列前,如总积分相同则个人成绩优秀者名次列前。其中,短距离赛、中距离赛、百米定向赛个人项目,第一名至第八名分别获得10分、8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第九名及以后成绩有效者获得1分,成绩无效者不得分;短距离接力赛、接力赛等集体项目,获得积分为个人项目的双倍,涉及男女混合的项目积分平分分别计入男女组别中。

  十二、奖励办法

  (一)短距离赛、百米定向赛、中距离赛:前三名颁发奖牌,前八名颁发获奖证书。

  (二)短距离接力赛、接力赛:前六名颁发获奖证书。

  (三)按照全民参与、淡化锦标、注重交流的原则,各项目比赛设一、二、三等奖,为获得各项目比赛一、二、三等奖的运动队或运动员颁发证书,详见补充通知。

  (四)根据参赛队、运动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比赛期间的表现,对做到文明参赛、团结友爱、乐于奉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评为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体育道德风尚奖工作人员,并为其颁发获奖证书。

  (五)团体成绩各组别前六名,颁发奖杯。

  十三、报名办法

  (一)因比赛分多日进行,每场比赛详见补充通知。

  (二)请下载附件《报名表》与《安全及免责声明书》,于2020年9月27日1前将电子版报名表与电子保单或保单图片发送至北京市定向运动协会邮箱bjsdxydxh@163.com,与比赛报到时提交《安全及免责声明书》。

  报名联系人:孙露美,联系电话67051176;

  总裁判长:刘洋,联系电话13810172586。

  (三)报名时必须交验运动员办理保险手续的有关证件,不允许无保险的人员参加比赛。

  (四)报名截止后,不允许更换队别和组别。

  (五)为减少接触,本次比赛不设领队会,竞赛信息详见赛前补充通知。

  十四、保险

  参赛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办理适于定向运动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金额不低于10万元、附加医疗1万元,未办理的单位不得参赛。如发生意外安全事故,由参赛单位负责与保险公司解决。各代表队须自行做好保险事宜,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不负责参赛人员发生的伤害、医疗、交通等任何问题的费用。

  十五、裁判与仲裁

  (一)裁判员和仲裁:由北京市定向运动协会委派。

  (二)申诉:裁判委员会仅接受书面申诉。请在成绩公布2小时内将申诉书连同申诉费提交裁判委员会,情况属实,退还申诉费。

  十六、疫情防控措施

  各参赛单位应严格遵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三级应急响应期间北京市举办体育赛事活动防控指引》相关要求,确保相关赛事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一)严格配合承办单位执行单位进行实名登记、体温检测和“北京健康宝”绿码准入制,要科学佩戴口罩,参赛人员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报告。

  (二)参赛者个人物品,如比赛器械、装备、衣物、水杯、毛巾等,做好消毒工作,禁止与他人共用。

  (三)各参赛队注意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避免人员聚集和近距离接触。

  (四)不得带病参加,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应及时报告,并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执行。

  (五)参赛者活动前十四日内有出入境或往来中高风险地区情况的,不得参加活动。

  十七、器材和经费

  (一)竞赛计时设备统一采用IOF(国际定向运动联合会)认证的Learnjoy乐嘉定向计时系统。

  (二)竞赛用指北针、定向服装、定向鞋、检查点说明等装备自备。

  (三)参赛单位食宿费和交通费、门票等自理。

  (四)参赛材料费详见补充通知。

  十八、其它

  (一)禁止使用违禁药物,贯彻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的三严方针,对违禁者依照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第十二届北京市体育大会 

定向运动比赛组委会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