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代表团召开第二届全国水上运动会参赛工作总结会

发布时间: 2010年09月30日

  第二届全国水上运动会北京代表团参赛总结工作会于9月29日上午在市体育局召开。代表团团长、市体育局副局长、市体总副主席苑振洲,代表团副团长、市体育局竞体处处长孙国华,代表团副团长、市体总秘书长张朝晖及各参赛单位领导、领队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孙国华处长主持,代表团秘书长何毅对北京代表团参赛工作进行总结。
 

 
  本届全国水上运动会于8月28日至9月8日在山东省日照市举行。比赛共设奥运和非奥16个比赛项目,1个表演项目,共227个小项。来自全国26个省市及解放军代表团共计7000余人汇聚日照(其中4000余名运动员参赛)。北京代表团由229人组成(其中运动员144名)。在总共16个参赛项目中,参加了5个奥运项目、3个非奥运项目和1个表演项目的比赛,共获得9枚金牌、9枚银牌、18枚铜牌。金牌、奖牌总数均列所有参赛代表团的第八位,取得了运动成绩与精神文明双丰收的优异成绩。奥运项目中,游泳获得男子个人100米自由泳、男子4×100米混合泳接力、女子4×200米自由泳接力冠军;非奥运项目共摘取了6枚金牌、7枚银牌、4枚铜牌,其中滑水取得5个项目第一名;舒振益获得男子回旋、男子全能冠军;宋宇菲获女子花样、女子全能冠军;摩托艇项目闫帅获得男子立式障碍赛冠军。
 
  会上代表团团长、市体育局副局长苑振洲对各参赛队及相关人员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和问候。在讲话中他指出,本届全国水上运动会北京代表团取得了运动成绩与精神文明双丰收,对北京市体育工作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注重奥运项目与非奥项目的同步发展;要注重细节与过程;要注重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齐心协力为北京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