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总会被评为枢纽型社会组织

发布时间: 2011年01月27日
  2010年12月30日,经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北京市体育总会、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北京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首都慈善公益组织联合会、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工业经济联合会、北京市商业联合会、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北京民办教育协会等12个社会组织被确定为第二批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

  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工作是市委社工委、市社会办成立后一项重要工作,目前全市各类社团组织共6900多家,2010年认定了第一批以人民团体为主的10个枢纽型社会组织。通过确立枢纽型社会组织,积极引导和协调组织社会团体参与社会建设、社会服务工作,极大地发挥了社会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成为管理体制的重大创新,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2010年8月,市委社工委、市社会办的领导就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体系工作对市级体育社团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市体总就北京市体育社团各项工作及发展规则进行了汇报。市委社工委、市社会办对市体育总会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体总推动体育社团实体化的工作思路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市体育总会基本符合枢纽型社会组织条件,双方对枢纽型社会组织认定标准交流了意见和看法。12月,《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定第二批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的通知》(京社领发〔2010〕1号)正式批准北京市体育总会为枢纽型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体育运动、健身类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和管理。

  下一步,市体育总会结合体育社团的实际特点,将按照《北京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行动方案》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作用,着力健全机制,扩大覆盖面,在转移职能、委托事项、购买服务等方面不断推出新举措,有效推进工作开展。